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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交所投资人打官司 证监会回应称无实权

时间:2012.06.19 来源:东方早报

    文交所投资人“秋菊打官司”,证监会首度回应
    《东方早报·艺术评论》上月刊文揭示目前部分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高管跑路、交易数据篡改、变卖部分交易所资产等现状。证监会近期首度回应投资人,却表达了其并无解决此事态实权之意。维权半年、多次碰壁后,不少投资人的心态正在改变:“走到今天的地步,就是‘秋菊打官司,俺们要个说法’。”
    2012年5月28日,山东泰山文交所投资人代表周云(化名)一行三人来到位于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的中国证监会。被告知信访办并不在此后,他们又前往距离金融大街两站地的证监会信访办。
    “信访办有不少人,我们排了一阵才受到工作人员接待。”周云说。
    《东方早报·艺术评论》于2012年5月14日刊出文章《整顿大限之前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高管跑路 数据篡改》,揭示今年6月30日文交所清理整顿大限前部分文交所出现的高管跑路、交易数据篡改、变卖部分交易所资产的现状。
    在接受投资人的信访后,2012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继去年国务院下发清理整顿文交所38号文后,第一次就文交所乱象向投资人做出回应,而此前投资人对山东省金融办、泰山文交所的多次信访、沟通都收效甚微。
    经历了长达半年的维权,在文交所、地方金融办多次碰壁后,不少投资人的心态正在发生着改变:“一开始单纯的为了要回钱,现在很多投资人已经不是这个心态了,走到今天的地步,就是‘秋菊打官司,俺们要个说法’。”
    证监会首度回应称并无实权
    在一封加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来信来访专用章”的函件中,《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看到,证监会表示,“根据38号文的规定,我会向您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如您认为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交易规则、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携有关证据材料,通过信访渠道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反映这一问题;第二,如您认为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行为涉嫌犯罪,可携有关证据材料向其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第三,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称,“我们会将此事通报山东省人民政府,请其予以关注和处理。”
    对于这一回应,参与走访的泰山文交所投资人代表周云却并没有因此而松口气。经历了长达半年的维权之路后,他和数千名投资人的心态反而更为平和:“一开始单纯的为了要回钱,现在很多投资人已经不是这个心态了,俺们就是要个说法。”
    据介绍,在证监会信访办,周云填写了一份信访办出示的表格,连同先前准备的《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全国投资人代表联合请愿书》(下称《请愿书》)、投资人名单等材料,交付两位信访办工作人员。
    据《请愿书》表述,国务院38号文中明确提到,自本文下发之日起(2011年11月11日),严禁新增交易品种、严禁新增投资人入场。文件下发后,山东泰山文交所的投资人曾多次要求交易所停牌等待政策定性,但泰山文交所不但未采取任何停牌措施,仍旧沿用严重违反国务院文件的交易方式在继续交易,并于2011年11月23日开展了总奖金50万元的实盘交易大赛,以吸引场外投资人开户、鼓励更多投资人参与奖金的争夺。投资人集体多次通过信件、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山东省清理整顿交易所领导小组等单位反映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严重违反国务院文件、严重违反联席会议精神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
    在与信访办工作人员的交谈中,周云获知,此前被报道的天津文交所类证券化乱象之事证监会早已知道,但天津方面投资人并未向证监会反映情况。对于天津方面至今“死扛着”的说法,据投资人转述信访人员的话:“唉,地方上就是这样的。你也知道天津市政府支持交易所,证监会也很为难,联席会议是(清理整顿的)牵头方,我们也是没有实权的部门。”
    据悉,天津文交所自38号文下发至今并未停止类证券化交易,目前每天仍有少则一两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的交易量,但与去年初首批产品上市交易时成百上千万元的交易量已有天壤之别。在上周一(6月11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天津文交所还与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及某网站签署协议达成战略联盟,共同在金融、文化领域进行业务合作。但是,面对6月30日的清理整顿限期,天津文交所只字未提。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一份由多名该文交所(编注:郑州文交所)投资者签名并摁下手印的举报信,已被发至中国证监会、河南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投资者在信中要求‘调查、取缔郑州文交所’。”
    周云向证监会信访办求证此事时,工作人员以自己“刚刚调过来没多长时间不太了解情况”为由未给出正面回答。
    证监会信访办原先承诺将在两周内以书面方式答复周云等人,但是就在走访后的第三天,周云就收到证监会寄出的挂号信。“我没有想到他们的效率这么高,但他们并没有实权,善后赔偿的工作还是由地方的省金融办负责。”周云说。
    “国字头”入股 为文交所“撑腰”
    泰山文交所投资人代表周云向《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表示,除了《请愿书》中表述的文交所违规操作,在国务院38号文件下发后继续发行产品,泰山文交所还在信息披露、执行国务院清理整顿方案中存在问题。
    据了解,泰山文交所发售的两只产品——“吴冠中01”和“吴冠中02”,标的“漓江新篁”和“凡尔赛一角”存放地点为香港,但在发售产品时未做任何形式声明。投资人认为文交所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问题;此外,在中宣部下发49号文(2011年12月30日)及证监会今年2月召开联席会议时,反复强调不得违背38号文件内容,即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份额化交易,但泰山文交所仍然无视有关部门的三令五申,继续进行交易。
    泰山投资人曾就以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善后处理意愿,即参考深圳文交所按照投资人的买入成本价格进行清退的方式,与泰山文交所多次沟通,但文交所方面不仅不承认其经营问题,对善后意见更是置之不理。
    泰山投资人也曾试图向山东省金融办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申请援助,但今年4月由山东省金融办签发的一份反馈意见书让投资人陷入无望。
    《东方早报·艺术评论》从这份文件上看到,“泰山文交所设立于2011年7月,设立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我国《民法》和《物权法》对财产的有关规定。泰山文交所在设立之初就制定了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对投资人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并设定了合格投资人标准。关于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关情况,《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下发后,省政府正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目前,泰山文交所的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正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清理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正在拟定合理清理整顿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依法组织实施清理整顿工作。来信投资人如与泰山文交所有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刘倩去阿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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