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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那些正在消失的文化 不能忽视文化保护

时间:2012年08月07日 作者: 来源:南方网

  侗族大歌自身要不要发展创新?
  一成不变的艺术没有生命力,最多只能算作一种“艺术遗产”或“文化遗产”。诗经、楚辞、汉赋等都属于这样的文化遗产。我们不能在文化领域总当“啃老族”啊!侗族大歌也必须随着社会发展,随着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而变化,否则它也不可能有顽强的生命力。
  首先是演唱形式的创新。传统侗族大歌基本上都是由男歌队和女歌队在侗寨鼓楼里或歌堂里坐着“闭目长歌”。如今侗族大歌已经走出鼓楼,走出侗寨,登上舞台,乃至登上各级各类电视台。
  其次是内容和曲调的创新。我在岩洞、黄岗等地听到过黄岗农民大歌队演唱过一首他们新编的侗族大歌《Kgal Dax Gongh》(《打工之歌》)。侗族大歌是可以用来歌唱新生活新事物的。
  传统侗族大歌只用侗语演唱,只有当地歌师、歌手及当地部分民众理解其中的深刻含义。即便是懂侗语的外地人或普通听众,都很难领会每首歌的深刻内容。怎么办?要不要将传统侗族大歌翻译成现代汉语或其他兄弟民族、兄弟国家的语言来演唱?这是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
  有人质疑:用汉语、英语、日语演唱的歌还能叫侗族大歌吗?我只想反问质疑者:汉语版《樱花》还能叫日本民歌吗?汉语版《在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还能叫俄罗斯歌曲吗?如果我们的《Nyanl Maenl Naih Lil》(《美好时光》)也像《Happy New Year》(《新年快乐》)那样能用各种语言演唱,那该多好啊!
  李楯:我不反对创新和任何商业演出,那是一种表达自由。但英语很强势,用意大利语唱的古典歌剧也没有用英语唱。我们经常讲,传统的非物质文明遗产开掘太慢,要赶上时代,但交响乐和芭蕾舞都不赶时代。我认为,要给那些完全遵从传统的人留下一点空间。现在,商业演出挤得民间的口传心授、师徒相传几乎没有了。既然是传承,当然会有变。但这是文化自身的变,还是另一种文化的入侵?
  要区别活文化和死文物。放在博物馆里的是死文物,青铜大鼎的价值不得了,但它是死文物。生活中,祭祖也不会摆出它,也不会用它来煮菜。活文化是保存在生存方式中,离开了生活就只能保藏死文物。唱歌的人如果离开了他们的生存方式,歌恐怕就唱不下去了。
  现在是什么都搞项目,大家就琢磨怎么写报告才能批钱。有些事是要长远考虑,本地的乡村人才是文化的主体,他们要有自由选择的空间。有了自主选择,如果它仍然消亡了,那没有办法。不管是自然遗产,还是文化遗产,都会消亡。如果由于外部原因消亡,这是不应该的。
  文化需要活化传承,培养传人
  陈哲(“土风计划”理事长):我这20年只做了一件事,进山。最初想收集整理,把中国的音乐元素介绍给社会和世界,但后来转化为一种社会工作。大多是在广西、贵州、四川、云南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进行文化探索。我们希望用这种方式,测度整个传承的可能性。
  做了这么多年工作后,形成了一些认知,叫“土风计划”的ABC理念,活化传承。民族的传承,最早的形态是静态传承,建博物馆,搜集整理图书,切片式固化传承。土风计划后来做的是活化传承。一个民族的子女在哪儿?可以把声音固化下来,做成唱片,传到世界,但该民族的后继人是谁?谁来继续创作音乐?这是最主要的问题。
  ABC理念就像一棵树,树的根部是整个支撑,是基因,树干是中枢,树冠是花朵或光合作用。大树的维系在于它的树根、树干和树梢的能量交换,壮大自己,但产生的果实是给社会的,是为了传播自己。灿烂的花果要传达给社会,越远越好,这是商业和社会操作,是开放式的。
  要保护的是基因,农村村寨是整个根文化的资源地和持有地。这个基础一旦丧失,中华文明的多样性就会整体蜕变。
  乡村现在的问题,是人。不管怎么保育,如果族人们没有继承者,民族是虚的。很多人,自己的母语不会,歌曲不会,民族文化不会,并不比我们强多少。现在是大树的根受到阻挠,土壤在改变,污染在妨碍它,高楼大厦遮住了它,年轻人跑掉了,优秀者离开自己本土。没有土壤怎么让根文化传续下去?我不赞成盲目地城乡一体化,不赞成下人头令,要求每个村必须有多少打工者,那是倒根式发展。一个族群总共就那么几千几万人,接续都没有,保育老头吗?如果族群没有一群人,整个民族会消亡掉,消亡的民族不可挽救。
  第二个问题就是自组织传承的问题。在文化传承中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第三代传承人,一是村寨自组织。NGO、政府的工作是扶持帮助培训村寨的自组织站起来,有效地在自己的体系内,利用自己的规则进行文化传承。
  土风计划近年已升级成云南省政府的文化项目,把近20年的各个组织机构、不同层面的工作成果和村寨都划进来,选择了30个示范村,将来要到50个,把它们连接起来,希望每个村能以自己的方式和特点把文化传承的模式总结出来,连成一条线,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地平线还在,没有消失。这是现在要走的路。
  这个示范工程主要的重点就是两个:第一,把资金全部输进村寨;第二,培育和激励本村的自组织做事。将来会对本村的自组织进行多方面的沟通、引导、培育,让族人们站在舞台上。土风计划做得好,一定能培育第三代传承人,他本身就是民族文化坚实的传承者,各种武艺全在身上,能跟我们对流,表述自己村寨的愿望,第一时间、第一语言地告诉社会希望我们做什么,他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在哪里,也知道自己在哪里,这就是使者性传承人。使者传承需要教育、社会支持,重点是族人的后续,而不是空讲理论。
  李楯:乡村是要自组织,但乡村实际是一种长时期的被动员的状态。
  不能忽视文化生态保护
  张小军:在发展领域可以提炼八个人类发展的基本的品质。第一是人权,对应人的发展;第二是文化自由,对应多样性发展;第三是生态和环境,对应可持续发展;第四是公平,对应平等发展;第五是赋权,对应民主发展;第六是互换,对应参与发展;第七是包容,对应众生发展;第八是责任,对应团结发展。这八个发展品质是做文化保护、乡村保育的重要基础。
  和文化保护相关的文化自由的概念,是由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提出的。联合国计划开发署从1990年开始每年有一个《人类发展报告》,每一年的报告都有一个主题。比如说妇女、扶贫、民主等等。2004年的《人类发展报告》的主题是“多样性世界里的文化自由”。报告明确指出,人类必须在不受歧视的情况下,有文化认同的自由。文化自由是一种人权,也是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特别强调承认各群体,尤其是土著群体、各团体、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保护、保养和创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民族文化遗产是当地人民上千年积累的文化财富,是群体和个体传承的天赋财产,他们对其非物质文化的遗产拥有天赋的权利,并优先享有与之相关的全部利益。任何外部机构、企业或个人都无权以任何方式强行占有其文化遗产。所以,当地人民才是自己文化的真正主人。
  有三个概念,首先是文化自杀。我们现在面对文化自杀和文化他杀,我们是不是参与了文化他杀?不知道,要静下心来想。第二是文化自觉,第三是文化自由。少数民族文化村寨保育里有几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自我造血。第二是双生态保护,不能光提自然生态保护,忽视文化生态的保护。文化生态也有污染,也要保护。第三是外部元素有条件地谨慎参与。不能我们在台上讲,老百姓在台下听,要防止一些自以为是的做法破坏文化的根基。
  最后,要反对简单的扶贫模式。很多NGO都希望扶贫,但谁是贫困者?有三种贫困:资源贫困、制度贫困和文化贫困。现在国内很多的扶贫,资源性的扶贫扶了一点,但结果是他们文化的贫困加剧。
  如何让农村人有尊严地生活
  李楯:首先是农村问题,比如城乡平权,然后才是文化传承、保护问题。中国经过了两个整齐划一。一是别国都经历的工业化的整齐划一,这对传统的文化有很多摧毁,二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整齐划一。
  我们确实有发展道路选择上的失误,要修复人心、修复社会、修复生态。农村价值是什么?让农村和城市一样,是不是就好了?不是。在生计就业、生存质量上,在价值选择和心态上,你的人生设计、家庭计划,在审美、文化传承、人际关系上,农村和城市有很多不同。如果农村只知模仿城市,再好也比城市差一截。
  农村生活不同于城市生活。你可以植树、种花,可以钓鱼、养一条大狗,在北京市你可以养吗?你是白领,得定时上班,听领导的话,在农村会有更大的自由。你可以和全家人共同生活,共同享受。中国传统的耕织文明,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一面,有“小桥流水人家”的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底蕴。最好的情况是,希望选择城市生活的人,能够进城,在城里有尊严地活着,希望选择在农村生活的人,在农村同样活得非常好,有尊严,而不是农村追着城市。做到这一点,需要做到什么?
  第一,要有不动产制度的改革。如果这块土地今天是我的,明天就被征走搞旅游,怎么可能美好?
  其次,有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人才能安心生活。财政更多地投向公共服务,城乡均等享有。在北京卖一块国有土地,收益属于13亿人。贵州山区的一个老乡不能参与决策,他能不能分享这个利益?
  第三就是要有真正的自治,把村民自治法做实。
  最后,还有农业补贴的一系列政策。这些做好了,生活在此地的人才能安心地唱歌,有尊严地唱歌。
  农村的问题解决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也就解决好了。

责任编辑:刘倩去阿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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