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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故宫5位专家的联名鉴定,更是让记者心生疑虑。不久前,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市场类的鉴定需求,不允许在职的专业人员去参与,比如像文物拍卖、文物市场非公务的鉴定活动。而故宫已经退休的专家也不能以故宫博物院研究员的身份去从事非公务的社会鉴定。”但是,该店主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可以找故宫的专家鉴定,甚至可以由记者来指定需要哪位专家鉴定。同时,他给了记者一个鉴定网站的链接,告诉记者这是国内最权威的鉴定机构,经纪着中国所有的知名专家。
对于该店主的话几分真几分假,我目前无从验证,但是他话语中传递出一个信息让记者心中一震。因为国家没有放开文物交易,所以现在价格低廉。虽然这种理由很荒谬,但说明目前市场法制的不完善,让很多人以此为理由坑蒙拐骗,文物市场的混乱由此而来。
是馅饼还是陷阱
“目前艺术收藏品在网上的交易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C to C(Customer to Customer)即消费者对消费者,这种是卖家和买家直接对接,没有拍卖公司的参与,如淘宝、、ebay、拍拍等综合类电子商务平台。第二种是B to C(Business-to-Customer)即商家对顾客,这种有拍卖公司参与,具体又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拍卖公司充当网站建设方,如嘉德在线;第二类是由第三方的中介机构作为网站的建设方,拍卖企业运用平台提供的功能开展网络拍卖活动,如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中国拍卖协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介绍。
她认为,眼下艺术品网上交易的问题主要是第一种C to C或者号称“C to C“的方式。“《拍卖法》中明确规定了,一个拍卖活动的主体应该由拍卖企业、委托人和竞买人三方构成。可这种C to C的交易,网站只提供一个平台,让卖方、买方自由交易,其拍卖主体是缺失的,无法按照《拍卖法》来进行监管。同时,也有一些网站利用拍卖法仅适用于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的规定,宣称自己仅提供平台,实际上从事艺术品,甚至是文物的网上拍卖活动,规避拍卖法和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的监管。” 欧阳树英认为,有拍卖公司参与的交易方式相对规范的多。因为它的平台主要是作为信息发布和网络竞价的渠道,其他的程序依旧遵照线下的拍卖规则,交易模式相对成熟,易于监管。
网络交易市场的诚信问题一直饱受诟病,现在与做假重灾区的艺术品结合,其市场信誉度该如何保障呢?上海市收藏协会会长吴少华就提出了他的担忧,他认为艺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它没有一个固定的质量评估体系和价值判断标准,所以艺术品现在进入电子商务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艺术品的真伪问题。怎么证明网站上的艺术品是真的,如果出现假货该怎么办。很多网站上说如果证明是假货可以退款,但是该出具怎样的证明才能取得网站的认可呢?其次是售后问题,网络上贴出的照片与实物不符怎么办?货运途中出现意外怎么办?”
“现在的艺术品电子交易规则严重缺失。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公司举办一场拍卖活动,可以向双方征收佣金。但是,现在一些交易平台也在征收佣金。这是不合法的。”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方舟指出,现在的网络交易平台举办的其实并非拍卖活动,它们更多的是一种网上竞价行为。“艺术品拍卖网站充当的并不是拍卖企业的角色,它只是提供一个平台,由买卖双方自由竞价。所以网站可以收取店面费,但是收取佣金是不合法的。”刘方舟进一步分析道,“现在的艺术品线上交易,税收大多是笔糊涂账。有的店铺是线上展示、线下交易,这样就没法看到它的交易额和成交量,征税也就无从谈起。而且,网络交易的地域范围很广,如果发生诉讼,应该属于哪个地方法院审理呢?”
“总而言之,现在的艺术品网络交易市场不管是从细节的规范还是宏观的掌控,法律上都还是空白。一些来源不明的文物也可以通过这个渠道销售出去,甚至流失到国外。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刘方舟希望,未来我国可以建立一套多部门合作的综合管理办法。“可以由工商总局、商务部、工信部、文化部、文物局等多方合作,共同治理这个市场。”
尽管我国艺术品电子交易在法律制定和政府监管方面尚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网络、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必将成为艺术品收藏、交易、交流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未来,拍卖会现场肯定会实现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网上拍卖会越发体现它的重要性。手机也会成为拍卖的重要终端。”藏家老赵指出,“当然,道路肯定不平坦,得看个人心态。”他强调,如果藏家只想着趁着电子交易还是雏形的时候,“捡漏”一夜暴富,那么这个市场可能布满了陷阱。但是,如果是通过它去欣赏美,收藏美,那么这个市场会是个不错的馅饼。
责任编辑:刘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