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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中的新商业
在艺术经济学家Clare McAndrew的著作《高雅艺术与高级商业》(High Art and High Finance)中,Citi艺术咨询服务的总监Suzanne Gyorgy(艺术+拍卖的Judd Tully曾经在2009年就这个主题采访过她)就艺术借贷问题撰写了其中一章。其中,她列举了多个私人银行客户想要贷款的几个原因。包括“不通过出售就能获得现金,并促使作品增值”,不通过售卖作品而发生任何支出来获取税额就能获得资产折现力,将贷款作为艺术品的后盾,然后购买其他作品(因此就将他们的收藏和其他商业行为区分开来),并且用艺术品的贷款来保证地产项目的发展(和Michael Steinhardt做的一样)。
在这一高端银行借贷的案例中确实有一件报升。除了德勤报道中所引用的,艺术法律师Herrick Feinstein律师事务所的Stephen Brodie告诉ARTINFO说,他的公司正在跟进六桩艺术借贷案例,并且为多家想要进入借贷游戏的银行提供了咨询。这些银行遇到的最严重的问题是,借贷之前如何保证其实打实的原创和鉴定,这也是为什么他们需要其他形式的平行资产。但是即便有这样的问题,艺术借贷还是在金融危机之后一直保持着上升的趋势,而且很多人认为艺术已经比其他普通投资和地产的情形要好。然而,如果当你去一家普通银行申请艺术借贷的时候,必须有无瑕疵的信用记录以及提供其他形式的平行资产——银行将会依据客户的整个资产负债表来决定贷款额度,包括普通资产和房产——而不仅仅是典当几幅毕加索而已。
但是搞资本净值的个体并不是不断尝试去保证艺术借贷的的一群人。根据Aitken的介绍,borro把很多小型的商业人士也当成顾客。“我们曾有一个顾客,她当时借了25万美金用来为一款高端的黄钻珠宝保价,然后把钱投到她的生意里。随后她就收到了来自中国的大订单和必要的生产资本来完成。” 当然了,最让人沮丧的一端则是艺术借贷的辐射面,有重要的3D:Death(死亡)、Divorce(离婚)和Debt(负债)。要是落到这种境地,那还是用传统方式和走拍卖行保险一些。
“如果你已经在需要支付高利率(30-60%)的阶段时,那么你已经在侵吞你的原则了,那么你必须卖掉这些作品。最好是带到拍卖行,卖掉。”Plummer特别提醒道。拍卖行的工作就是帮人们卖掉他们的珍贵的作品,而且他们非常的有竞争力,只要你开头,通常他们都会提供多种形式的的经济帮助。
纽约——艺术借贷的中心
纽约已经逐渐显现为艺术借贷的轴心地了,其实这并不出预料,因为它同时也是艺术和财经世界的中心。但为什么是纽约,这也不能排除非常官僚政治的原因,许多借贷都是在实现一个大苹果:称之为《统一商法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简称UCC),其中有条款允许借款者依然将他们抵押出去的作品挂在墙上。UCC填补了一个法律文件的空隙,即允许银行在借款者没有按合同还款的情况下可以收回这件作品。其实核心问题是,一旦UCC成文,那么,在没有获得允许的情况下,借款者便不能出售或移动这些资本来作为其他的平行资本。相反,在英国、欧洲和香港,并没有类似的UCC文本,这就意味着任何被抵押的艺术作品都必须作为放贷者的资产——从基本上说,因为贷款的原因,艺术品就得进仓库(这是许多个体资产放贷者的工作方式,纽约也不例外。)
“你可以这样来想象,这形成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原则。所以,在美国有Michael Steinhardt版本可以依靠他们的收藏来过活,但是在英国或欧洲,就必须放弃这件作品,或者堆在仓库。就依靠你的收藏来借款来说,这就形成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动力和价值平衡体系。”Plummer这样说。
行文至此,可以看出一次艺术借贷可能是一次极大的风险,而且你必须问你自己,你那珍贵的毕加索值得拿出来这样赌吗?而且,中国大陆看到这一现象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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