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作品为八大山人34岁左右的作品,其时八大山人正在进贤,介冈鹤林寺灯社出家,法号传綮,字个山。该件作品出自于江西奉新县张坊某寺庙,此地距八大山人来到奉新后的出家地耕香院仅数里,八大山人《个山小像》以及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江西八大山人纪念馆,数十件作品均出自该地区。
﹙1626—1705﹚明宗室,为宁献王封,藩寨在南昌的九世孙,唯一是戈阳王嫡孙,谱名宋统鐢。是我国明末清初著名书画艺术家,并与石涛﹑髡残﹑浙江并称为四高僧画家。其作品为近年来拍卖行屡创记录之最。
八大山人用“传綮”僧号作为印章使用。有关“传綮”款识僧号的各类变体印章四枚,作品中签署“传綮”款识则从1659年始一直使用到1676年为止,“传綮”印款使用时间长达二十年整。“传綮”僧号的各类印款,是八大山人表明自己释家身份的印鉴和款识。